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
来源: 海关总署
作者:未知
时间:2023-11-02
导读: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这是海关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增加企业获得感的又一重大举措。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后,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产品预审、核查互动等业务模块分别整合到“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内。
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也是进口国实施差别化关税税率以及其他贸易政策的重要凭证。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后,企业办证流程将进一步简化,政策“红利”享受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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