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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重磅文件 自动驾驶有规可循了

  来源 : 证券时报网  作者 : 韩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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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南》的推出旨在适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趋势,鼓励和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保障自动驾驶汽车的运输安全。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没有实践,没有应用,就不能产生数据以进一步优化自动驾驶技术。《指南》是一份面向产业发展未来的政策,可进一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创新和落地,通过实践和时间来检验技术的可靠性。

  鼓励自动驾驶车辆商用

  《指南》指出,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等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活动,在交通状况简单、条件相对可控的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在点对点干线公路运输、具有相对封闭道路等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业内人士认为,《指南》在给自动驾驶车辆运营提出各类要求的同时,核心还是为了推动自动驾驶车辆的商业化应用。盘和林认为,该文件规范了自动驾驶汽车试运行的一些基本行为,明确了自动驾驶事故认定责任,为未来自动驾驶应用,尤其是对自动驾驶出租车未来的试点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进一步推动了自动驾驶场景应用落地。

  业内人士判断,近期的政策动作,都围绕着同一个词——商业化落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自动驾驶商业化从单个城市、单个区域的试点,正在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

  保证安全是核心

  自动驾驶车辆的上路以及商业化运营,无法绕开“安全”这一关键词。

  在车辆准入层面,《指南》明确,从事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当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依法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此外,自动驾驶出租车、货物运输车、客运车等还需要满足不同的资质要求。

  在保险层面,从事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保险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此外,《指南》还明确要求,从事运输经营的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当配备驾驶员,从事运输经营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应当配备远程驾驶员或安全员。上述人员均需要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自动驾驶的责任事故界定,一直是困扰自动驾驶车辆商业化运营的一大难题。而车辆的核心数据和运行信息,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监管部门厘清事故原委。

  对此,《指南》特别强调,自动驾驶运输车辆的经营者,应该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传输,特别是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车辆要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至事发后至少3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包括车辆基本信息、控制模式变化情况、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情况、运行状态、人机交互及车内外影像情况等。

  《指南》要求,如自动驾驶车辆运输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配置驾驶员,未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等行为,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约谈、通报、信用监管等手段,督促运输经营者予以整改。

  盘和林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指南》要求自动驾驶技术提供方全程监督产品安全性能,充分说明监管层对自动驾驶技术安全性的重视。同时,这也侧面反映了,当前的自动驾驶技术尚未成熟,脱离安全员的完全无人驾驶商用化,还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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