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度报道 • 正文

两部门出手规范社区团购秩序 要求互联网平台“九不得”

  来源 : 中国物流产业网  作者 : 未知
发布时间:  浏览:

///
导读
///

市场监管总局22日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低价倾销、哄抬价格、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再成监管重点。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


 

 

12月22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依法加强社区团购价格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确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会议充分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严肃指出当前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希望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增创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体现更多作为、更多担当。 

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一律不得实施集中。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维护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相关解读
 
Annual work summary
Lorem Ipsum

 

国家出手!深度解读社区团购勒上“九个不得”紧箍咒

 

 

社区团购,一定是2020年最热的商业赛道之一。

社区团购,一定是2020年最热的商业赛道之一。

2020年,疫情催生特殊的市场环境并为社区团购带来了一场“复活赛”,随着互联网巨头的进军,赛道的战火烧至极旺。

如今,狂热的赛道终于迎来一盆“冷水”,低价倾销、挤压就业、价格欺诈、排挤竞争对手、杀熟等行为迎来管制红线。12月22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显示,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依法加强社区团购价格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确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会议充分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严肃指出当前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并对社区团购提出了“九个不得”的经营红线。专家表示,发展数字经济,互联网平台必须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强化平台治理,不销售假货、不在算法上做文章,不过度追求流量、不过度竞争,严禁出现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01
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将告别市场
巨头“烧钱”产业链易遭破坏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上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随后,人民日报就社区团购热潮发表了评论,称互联网巨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应在科技创新上有担当。

此次会议也表示,希望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在增创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体现更多作为、更多担当。

会议强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会议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这九条里,最核心的还是第一条。”互联网分析师唐欣称,社区生鲜的集约化管理,提高效率。巨头竞争有利于产业发展,但对于就业的代价太大。他认为,社区团购就算不谈垄断方面,巨头之间烧钱竞争,都可能对传统产业链造成极大破坏,“之前长租公寓行业就是粗放发展,企业烧钱补贴,结果伤了不少人”。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低价倾销曾经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最近一次修改取消了相关规定。目前对于低价倾销行为,主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范,如果平台企业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而进行低于成本价销售,则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属于垄断行为。

2
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被明文禁止

会议还特别提到,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一律不得实施集中。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是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赵占领称,此次的行政指导会提的九个不得是针对社区团购领域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进行的重申和再次强调。

他还指出,社区团购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非法收集或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些行为主要是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团购的正常发展,需要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的监督,更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于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会议内容显示,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
巨头目的不仅是卖菜
专家:应理性看待社区团购这一业态

2020年,疫情催生特殊的市场环境并为社区团购带来了一场“复活赛”,这个曾一度暴雷、受到资本冷落的行业迎来新一波的起飞。

美团、滴滴、拼多多、阿里、京东等相继高调入局社区团购,从资本布局到亲自上阵,并伴随着投资入股、组织架构调整、派兵高管等。

“互联网大平台在下场之前是算过账的,生鲜电商渗透率不足5%,社区团购做起来以后,不仅仅是卖果蔬,什么都可以卖,日用百货、服装、家电、3C数码、美妆等。”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社区团购是想抢占从城市到农村的线上线下消费品零售市场。这是一个40万亿元的市场,“巨头的目的并不是完全为了和菜贩子抢市场,是为了后期的布局”。

欧阳日辉认为,一方面,疫情促进了线上客户的培育,老年人在线上也成为了活跃用户;二是经过这几年物流快递的发展,物流快递现在成本降下来了,有了发展社区团购的物流基础;三是社区团购的商业模式慢慢成熟了,多年前一批批团购平台试水失败之后慢慢摸索出来一条可以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此次会议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维护社区团购市场秩序。

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12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对电商平台的经营、团购群“团长”的责任、进口冷链食品的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告知书》要求平台经营者证照齐全、主动备案、履行食品安全义务、接受各部门监管等,还提出“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因此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此外,《告知书》还要求平台不得虚构断货、抢购、优惠,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附带赠品或服务的应明示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优惠措施应明示优惠范围、期限和内容。

《告知书》发布当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组织阿里巴巴、美团、滴滴、苏宁、在南京等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召开了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座谈会。除表态会积极反应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之外,与会电商平台的负责人还在《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上签字,承诺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开展有序良性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欧阳日辉表示,应该要理性地看待社区团购这一业态,应依法监管,依法反垄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以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机构要有一套评价指标体系,要有科学的论证。同时,发展数字经济,互联网平台必须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强化平台治理,不销售假货、不在算法上做文章,不过度追求流量、不过度竞争,严禁出现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来源:新京报

记者:程子姣 实习生 林梦雪 

 
 
 
 


 

 
相关评论
 
Annual work summary
Lorem Ipsum

 

经济日报评论:社区团购 别拿砸钱当王道

 

 
 
 

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包括不得低价倾销、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这9条红线直指社区团购目前最被人诟病的“低价倾销”和互联网平台企业长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大数据杀熟、假货泛滥等行为,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社区团购本身是值得鼓励的业务。商品预售可以减少库存、降低损耗;互联网平台帮助对接产地直销,帮助农户工厂拓展销路;三四线城市的消费者也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买到过去买不到的产品。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很多小区封闭管理,社区团购极大方便了群众购物,这也是某些社区团购企业异军突起的重要因素。由此,业内也普遍看好社区团购创业公司。

但是,当巨头们带着巨额补贴、数据优势、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却带来一些问题。互联网巨头以低价为最大卖点,通过现金补贴、流量倾斜强烈冲击上游生产企业的价格体系,并频频投资、收购创业公司,以至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菜贩、小零售店更是无力招架。人们担心这一轮资本盛宴将重蹈共享单车、长租公寓的覆辙:中小企业在资本浪潮中迅速倒闭消失,而剩下的巨头开始涨价,将之前的现金补贴连本带利收回,最终让消费者埋单。

巨头们必须先纠正一个理念偏差:低价不是王道,性价比才是。网络上,有不少消费者吐槽团购的商品质量差,货不对版,不如在超市、菜市场里挑选的好。可见,低价并非消费者的唯一关注点。性价比怎么来?从社区团购的商业模式来。社区团购本质是对农产品、消费者零售环节的再造,是对供应链的重塑。互联网巨头们是从创新中成长起来的,手握技术、资本、大数据,又各有所长,完全有能力更好地研判商品预售趋势、压缩供应链、提升物流速度、完善售后服务。如今放弃多年积累的优势,一窝蜂地比谁能砸更多钱,这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吗?

社区团购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在非一线城市会大有可为。破除对极致低价的盲目追求后,互联网巨头们应将注意力放在产品品质、性价比、服务体系、客户黏性等方面,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培养出消费者信赖的社区团购企业。

来源:第一财经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05-2020 现代物流产业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4000-5656-98
    《现代物流报》社有限公司授权 北京中物汇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现代物流报官网 管理方
    www.xd56b.com和www.z56c.com两个英文域名同时使用一个主体网站
    英文域名:www.xd56b.com   京ICP备19057590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7039号
    英文域名:www.z56c.com   冀ICP备2020027852号-2
    技术支持:现代物流报社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