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者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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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4年3月27日
		
			
				 
		
	
					 
				
					《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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