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评估字〔2025〕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供应链、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依据《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5年4月至9月,从企业的平台基本信息、平台服务能力、系统支撑能力、平台管理能力和安全与风险管理能力五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服务能力的评估工作,对2025年上半年应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工作。
2025年9月20日召开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第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8家。其中,5A级企业2家,4A级企业4家;3A级企业1家,2A级企业1家。审定通过复核企业1家。
根据评估流程要求,公示期已满无异议,现一并予以通告。截至目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向社会陆续通告了十一批共95家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
附件:1.第十一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
2.2025年上半年通过复核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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