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七大领域构建精准激励体系,以硬核政策举措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助力全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枢纽,也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此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核心举措。《实施细则》作为其配套补充文件,聚焦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清晰界定企业申报条件、办理流程、奖补标准及责任分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实施细则》聚焦企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壮大现代商贸业规模、推动现代物流业提质增效、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多维度构建激励体系。
在商贸业提质升级方面,《实施细则》推出老字号培育和商业街区建设两大奖励举措,助力本土商贸品牌提档升级、消费场景优化升级。对新获得国家、河北、石家庄老字号认定单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示范步行街及省级、市级示范商业街,在基础设施改造、规划设计、业态提升等方面的支出费用,给予资金支持。其中,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的步行街,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物流业作为此次政策的重要发力方向,四项细则从试点示范、资质提升、绿色发展、农村物流建设等维度精准赋能,推动物流产业向专业化、绿色化、城乡一体化发展。
对新纳入国家物流领域试点示范项目的运营主体,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新增国家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60万元奖励。对依据《绿色仓库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获评一级、二级、三级绿色仓库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仓库升级可享补差奖励。在农村物流建设上,对满足实际接入并稳定运营不少于3个快递品牌业务、连续稳定运营1个月以上等多个条件的建制村快递服务站(含智能快件箱),每个站点给予建设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00元。
在对会展项目的奖励上,《实施细则》明确,对在石家庄举办2天及以上的展览项目,单次室内展览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含)至1万平方米的、1万平方米(含)至2万平方米的、2万平方米(含)至3万平方米的、3万平方米(含)至4万平方米的、4万平方米(含)至5万平方米的、5万平方米(含)至6万平方米的、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投资总额。
《实施细则》明确,展览总面积包括室内展区和室外展区,不包括餐饮区、办公区和仓储区,以及与展览会主题不符的展位;室内展区会议、论坛、活动区域及室外展览区域面积按50%折算计入展览总面积。县域特色展的室外展区面积视同室内展区面积。书法展、摄影 (图片) 展、成果 (成就) 展、年货市场、购物节、房展、车展 (以个体消费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等展览不属于展览资金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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