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现代物流报记者 卫小波
4月2日,商务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工作已完成,共确定13家产业园,包括中部地区4家、西部地区7家、东北地区2家。
“这是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何亚东表示。
区域协调发展
自2021年商务部认定首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以来,时隔四年,第二批名单于近日正式发布。在首批通知中,商务部已明确提出“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快推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而在第二批通知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任务不变,同时增加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重心。
基于这一调整,第二批产业园在区域覆盖上实现了战略性加密与延伸。
在新增的13家园区中,西部地区增加最多,共新增7家:广西防城港、重庆两江新区、四川成都、贵州贵安新区、云南昆明、陕西宝鸡、新疆伊犁。加上首批的6家,当前西部地区共有13家产业园,实现了对西部主要经济区、开放门户和战略支点的深度覆盖。
中部地区新增4家:江西吉安、河南郑州航空港、湖北宜昌、湖南郴州,强化了长江中游地区的产业承载能力。
此外,东北地区新增辽宁沈阳、黑龙江绥化两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与首批两家协同发力,进一步增强了东北地区的贸易加工发展后劲。
从整体布局上看,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体系正在从“点的突破”向“面的覆盖”稳步推进。“加工贸易既是我国外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贸易方式。”何亚东说。
政策持续加码
与首批名单相比,商务部对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通过夯实产业基础、强化合作共建、完善公共服务三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加工贸易规模水平。聚焦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吸引上下游配套,实现一体化集群发展。
二是强化合作共建,促进加工贸易协同发展。注重与东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创新产业协作、权益共享等机制,促进要素流动。同时探索国际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新模式,加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加工贸易营商环境。这是此次新增的重点方向。商务部要求,强化产业园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项目对接、研发检测、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
何亚东还表示,商务部将指导地方结合实际,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产业园等梯度转移承接载体,以实现“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境外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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