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强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船舶与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加强产业协同与要素供给、筑牢绿色发展安全底线等方面,系统部署重点任务,着力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到2030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技术规范体系、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体系及绿色燃料加注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航运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显著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航运温室气体减排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国际航行船舶碳排放强度相比2025年下降15%以上。
《意见》从4个维度系统发力,部署了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聚焦强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将持续完善政策法规支撑、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聚焦促进船舶与运输方式绿色转型,将重点推动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提升绿色运输组织效率等;聚焦加强产业协同与要素供给,将不断推动新型动力技术装备研发、绿色航运人才培养、优化海事监管服务;聚焦筑牢绿色发展安全底线,将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全链条监管协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随着《意见》各项任务有序实施,我国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制度基础将进一步夯实,产业支撑将持续增强,监管服务将更加精准,安全保障将更加有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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