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2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2〕376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全省登记注册的各类从事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开展了年度核查,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年度核查工作任务。
自4月份开始,建立了2022年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省、市两级联络报告机制,组织开展了一期线上年度核查业务辅导培训,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年度核查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部门和核查组人员,抽调专业力量上门核查,现场办公,为企业核查提供多项便民服务措施。6月份组织对全省开展了督导检查,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水路客运企业做到全覆盖,抽查了普货运输企业、船舶管理业及海运企业等,上门与企业负责人等座谈,宣贯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政策要求,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为依规核查,保质保量,各年度核查参与单位认真组织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宣贯年度核查工作文件,特别是《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20〕6号)等法规文件。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优化核查形式。除首选上门服务外,还利用腾讯视频、快递邮寄“不见面”、先线上后线下等多方式多渠道指导企业填报《年度核查报告书》及数据复核,按照事先预约、逐一走访(查阅)、座谈(复核)、现场反馈,对水路运输(辅助)企业组织核查。
将企业经营资质保持情况、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违规违法经营问题作为核查重点,对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核查。通过市县现场年度核查组、督导检查发现的企业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严格依规处理。可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进行纠正;对备案管理事项,责令在年度核查期间完善报备手续,规范备案事项管理;对涉及企业资质条件、违法违规经营等事项,按照限期整改要求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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