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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网购货物丢失该如何维权?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王寅娜整理报道 时间:2025-07-16
导读:随着电商服务越来越方便,许多在国外旅居的我国公民也会在电商平台购物。但电商货物运输流程较多,一旦发生破损、丢失,该如何维权?理赔标准又该如何确定?

随着电商服务越来越方便,许多在国外旅居的我国公民也会在电商平台购物。但电商货物运输流程较多,一旦发生破损、丢失,该如何维权?理赔标准又该如何确定?

案件回放:罗某等13人为中国居民,因求学等原因居住在加拿大。2023年12月间,罗某等人通过芝某公司小程序购买运输服务并支付运费,委托运输的货物为从淘宝、天猫、小红书等购物平台购买的日用品等,13人托运货物价值在500元至8000元之间,均需通过陆海联运至加拿大。芝某公司承诺可在揽收货物后30天送达。但历经10个月,罗某等人未收到货物。芝某公司告知罗某等人货物丢失,但告知仅能按照20元/公斤标准进行赔付。罗某等人起诉请求芝某公司承担货物及运费损失。

释理明法:广州海事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罗某等13人居住在加拿大,但该13人均注册了广东诉讼服务网并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身份认证,故罗某等人提起诉讼无需再履行其他证明手续。因罗某等人居住在加拿大,法院综合考虑我国与加拿大的时差,合理安排开庭时间,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方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关多式联运合同的相关规定,判令芝某公司向罗某等13人赔偿货物丢失损失及运费。判决生效后,芝某公司自动履行。

典型意义:随着我国国力日益强大,大量我国公民因求学等原因旅居国外,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往往在我国电商平台购买日用品并由跨境物流服务商提供国际多式联运服务。对于旅居国外的公民的诉讼主体确认,只要足以认定其身份具有真实性,不应因其旅居国外而要求其履行额外的身份证明程序。合法、便利认定旅居国外我国公民的身份,有利于旅居国外的公民感受到我国司法的便利性,节约诉讼成本。对于类型化的多式联运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有利于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审判资源。

责任编辑: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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