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
文 / 现代物流报记者 马敬泽
记者9月26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部署“加大关键技术供给”“加速创新场景赋能”“加强核心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生态”4方面任务。
(图源:央视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建成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标志性创新工程;到2030年,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推进。
那么,本次公布的《实施意见》中,有哪些值得货运物流、港航、科技企业等相关企业关注的趋势和要点?记者对此进行整理。
多维度加强技术供给
针对交通运输与AI的融合,《实施意见》首先在技术攻关、智能产品创新、交通运输大模型三个方面做出指引,支持相关技术研发应用。
AI大模型与交通运输的结合是重点之一。《实施意见》指出,要构建涵盖多种运输方式,面向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的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打造“人工智能+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集、算法库、工具链,为建设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提供技术底座。
《实施意见》也鼓励智能设施设备研发应用。《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无人机、全地形车等新装备的研制;推动智慧列车装备、智慧重载等铁路装备升级;加强智能船用设备、智能船舶研发;推进智能搬运装卸、仓储配送、智能安检等设施设备研发。
同时,《实施意见》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提出加强动态场景感知与理解、实时精准定位与导航、陆路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设计等共性技术与应用技术研发。
推动“AI+枢纽”、鼓励运输电子单证
物流领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场景之一。其中,与物流枢纽的融合是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的新延伸。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枢纽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深度融合,支撑枢纽集群高效协同运行、(近)零排放。加强智慧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提升物流信息系统资源整合能力。
电子单证也是交通运输部支持的应用之一。《实施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推动以电子认证、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运输电子单证应用,优化贸易便利化环境,提升联程联运服务质量和智能化水平。
(图源:央视网)
目前,我国在AI赋能物流枢纽和多式联运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例如中国物流集团发布的“流云”大模型在综合物流领域覆盖应用场景最广,涵盖网络货运、仓储调度、园区视觉识别、物流供应链等9大领域和40多个细分场景,有效提升成交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广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系统
在航运领域,“自主航行”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概念。《实施意见》指出,要推广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系统及在海事和航道巡查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内河货运船舶自主航行创新工程。
船舶自主航行概念在2019年的《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中被首次提出,是智能船舶技术的组成部分。今年7月,陕西欧卡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全国首个“海工级”无人艇感知与自主航行系统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认证表明,国产船舶智驾系统已具备国际海工领域准入资质。
另外,《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港口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加快码头设备设施数字化建设、自动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推动建设面向全程物流链的“一站式”协同系统,提升国际枢纽海港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开展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建设,加强沿海和内河主要干线水上交通运行监测;完善长江航运相关系统。
加强邮政快递信息连通
在邮政快递领域,《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打造智能、高效寄递网络,涉及出入库、配送等全流程。
具体而言,《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自动化仓库、自动分拣、智能装箱、智能安检等技术应用,实现入库、仓储、包装、分拣、安检全流程智能化;推进智能视频、智能调度等技术应用,实现远程安全监控和设备故障检测;鼓励城市加大场景和路网开放,推动新型快递配送设备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广智能收投设备、智能语音客服,满足多样化客户需求。
(图源:央视网)
同时,《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推广应用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提供标准寄递地址编码信息,实现信息连通、企业互通、全链贯通。
明确算力等要素保障
人工智能赋能交通运输需要基础要素支撑,对此,《实施意见》从算力供给、数据集建设、泛在网络设施建设三方面做出指引。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行业算力资源统筹,依托高速公路、港口、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强化算力保障;加快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数据要素×”行动,支持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物联网等技术综合应用,支撑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
加强标准和人才团队建设
针对交通运输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实施意见》从科研、标准、人才三方面做出指引。
《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建设人工智能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促进技术转化应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安全评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对关键算法、重要数据的风险防控;加快培养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开展“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复合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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