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连香
时间:2021-11-10
导读: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办法》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监管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安全风险警示公告、专项检查、应急值班等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强化重大危险源港口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并予公示。建立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明确了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演练信息的报送、应急值班制度建立等要求。同时将港口重大危险源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将原一级分为一级、二级)。
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制度,明确了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港口作业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的要求。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港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涉及一级、二级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企业取得一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四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细化明确重大危险源港口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要求,结合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特点,从自动监测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方面细化明确了安全监测监控的具体要求,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实时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编辑:
全媒体热线 : 4000-5656-98
微博
微信
视频号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运输]畅通“黄金水道” 重塑“经济血脉”
- [运输]助力中国企业高效“出海”:DHL全球货运启用上海-阿根廷直达新航线,大幅缩短南美物流时效
- [运输]东航物流华北分公司顺利完成北京至马斯喀特首航货物保障任务
- [运输]世界首座公铁两用双层斜拉—悬索协作体系大桥正式通车
- [运输]“最后一公里”困境:无人配送能否成为最终答案?
- [运输]我国前8个月交通运输主要指标保持平稳增长
- [运输]1至5月国家铁路发送货物16.41亿吨,同比增长3.1%
- [运输]国铁集团开展集装箱“一单制”服务 打破港口铁路与海关的合作壁垒
- [运输]货通全球、物畅其流 国际新航线助力“中国制造”走出去
- [运输]我国水路货运量突破90亿吨 发展韧性足潜力大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